(一)

      傍晚回家,客厅放着一个袋子,袋子里的东西熟悉到我不需要打开,不需要刻意看,只是淡淡一瞥就知道是什么。我熟悉它就像它熟悉我一样。  

      晚饭时候,婆婆不经意地提起说:“那块毛毯,放在家里也是无用,明天新房子那边来人安橱柜,我怕磨了新地板,把它拿去垫着。”这种情况,我从来都是说好的。家里的大件小件,婆婆比我更熟悉,她有用得着的,向来是打个招呼拿走便是。但是它,不行!

      其实那块毛毯并不好,那是十多年前老妈赶集的时候买的,应该属于次品,只是一面有毛,本色是白的,却不知为什么上面却带着斑驳的青,一大团有一大团的,像是没有洗干净。同学说要是没有那些青色,总能让人想起孟尝君的“狐白裘”。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。春秋的时候会给它罩上蓝被罩当薄被子盖,冬天的时候干脆贴身铺着,尤其是每个月不舒服的时候。灌个热水袋,躲进厚厚的被子里,毛毯在身下毛绒绒的,躲在这样的小窝里,总会觉得外面阳光明媚春暖花开。

       曾经说过,喜欢一件东西的方式未必是珍藏,而是让它发挥最大的价值——将它用旧。这块毛毯从高一便跟着我,陪着我辗转于高中、大学、以及后来的单位宿舍。算算也有十一年了,它终于旧了,用婆婆的话说是毛都掉了还留着干什么,用公爹的话是留之无用,弃之可惜。

      他们不了解,有些东西与好不好无关,只是因为喜欢。

(二)

      家里有一盆不开花的君子兰,这盆君子兰也有七八年的历史。它原本是开花的,只是有一年被扔在空屋里无人照顾,冻渴之下,伤了根本。后来,老爸给重新培土,我将它抱回家,大概是伤得太重,它自此便拒绝开花。

      其后的几年,它整日没精打采地犯着懒,一副病恹恹的模样,叶子长得歪歪扭扭,蔫蔫的落满灰尘,而我除了浇水,鲜少打理。每次公爹来,苛求完美的他总是用湿毛巾将叶子擦的一尘不染,顺便铰掉几片长歪了的叶子。

      前年君子兰旁又发了一棵“旁株”,老妈说将这棵不开花的“本株”拔掉,将“旁株扶正”,我始终不肯,就让它那样长着,至于开不开花,根本不重要。重要的是它在。  

(三)

      一直在用一只小小的钢笔,上大学那年买的,大三那年,花了很少的钱找宿舍楼下摆摊卖笔尖的老大爷给换了一个笔尖,因为长年累月地磨,上面的图案早已经模糊不清,只剩下深蓝的底色仍在。

     后来,带到单位,偶尔有同事借用,都会感叹一声:“你这笔,真好用的。”很紧张这支笔,坐在办公桌前,握不到它,心就跟缺了一大块一样空落落的。

     看现在的孩子用的都是一次性钢笔,看来钢笔与墨水也正在被淘汰中。大概再不会有人对一只钢笔抱有这样的深情了吧?

 (四)   

      后半夜又被兔宝宝闹腾醒了,翻来覆去睡不着,吵着了某人,他大手一捞,将我拉进怀里窝着,我悄声问他:“咱妈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?小气到舍不得一块旧毛毯?”某人迷迷糊糊地说:“我也觉得那块毛毯用来垫橱柜浪费了。乖,别乱想,快睡吧。

      突然想起没结婚之前,婆婆曾对他说:“你就护着你媳妇吧!她就一点缺点没有?”老妈也曾问我:“你那眼睛就看不到他一点不好?”其实哪里有完美的人,只不过被一句喜欢蒙住了眼睛。

      就像是一本书上说的“我爱你,你便是全世界。”与好不好无关。可惜下一句很残忍,“不爱了,你便一文不值。什么都不是。”

     可见有些东西再不好,在心里喜欢的人眼里,也是最好的;

     有些东西再好,因为不喜欢,也是别人的风景,与己无关。

     世上的事,大抵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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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天屋顶上的霜

我是春天屋顶上的霜,

披着雪的残妆,

在春的和煦里,

结局无处可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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